农村房产一大家共有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在农村有一套房产,是家里好多人一起共有的。但我不太清楚这种大家共有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比如产权怎么划分,要是有人想卖房子该怎么办,大家的权益如何保障等等,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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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一大家共有,在法律上涉及到共有产权的概念。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同一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比如,一个大家庭中对农村房产约定了每个人所占的具体比例,像张三占30%,李四占20%等,那么在对房产进行处分、收益分配等事项时,就按照这个比例来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也就是说,如果是按份共有的农村房产,按份共有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要求分割房产。 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般来说,家庭关系中的共有多为共同共有,比如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家庭共有财产等。对于农村房产的共同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要对共同共有的农村房产进行买卖、翻建等重大处分,需要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此外,在农村房产共有关系中,如果共有人之间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比如,协商不成时,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也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约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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