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责致使孩子受伤应该赔偿多少钱?


在学校全责致使孩子受伤的情况下,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下面详细解释各项赔偿费用。医疗费是指孩子因受伤到医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这部分费用需要以医院出具的正式票据为准。护理费,如果孩子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护理费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来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孩子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营养费是为了促进孩子身体恢复而额外补充营养所支出的费用,通常会根据孩子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孩子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孩子因伤致残,还会涉及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而产生的费用,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孩子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的来说,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孩子的实际受伤情况、治疗花费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和学校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