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了,另一半不通过子女怎么能卖房?
我老伴前些日子去世了,现在我想把我们名下的一套房子卖了。但子女们有的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因为这事儿跟他们扯来扯去。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我不通过子女,有没有办法把房子卖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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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想要弄清楚老伴去世后另一半不通过子女卖房的情况,得先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 如果这套房子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那么在老伴去世后,房子的一半产权归在世的一方所有,另一半则会作为老伴的遗产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对老伴那部分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在没有遗嘱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子女就拥有了房屋一定比例的产权份额。所以,在世的一方不能擅自处置整套房屋,因为其中包含了子女的产权份额。 要是想不通过子女卖房,有以下几种可能的途径。如果子女书面声明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并且办理了合法有效的放弃继承公证手续,那么在世一方就拥有了整套房屋的产权,此时就可以自主决定卖房,不需要再经过子女的同意。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老伴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在世的配偶,那么在世的一方在老伴去世后,通过合法的遗嘱继承程序,取得了整套房屋的产权,也就能够自行卖房了。不过,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总之,在处理这类房产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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