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犯逃税罪会怎么判刑?
我在深圳做生意,最近听说有人因为逃税被抓了,心里有点慌。我之前在税务申报上有些小问题,虽然不确定算不算逃税,但还是很担心。想了解一下在深圳如果犯了逃税罪,具体会怎么判刑,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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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的量刑做出了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扣缴义务人,如果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在深圳,对于逃税罪的判刑也是依据《刑法》的上述规定来执行。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逃税的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犯罪情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等因素。比如,逃税数额只是刚刚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且占应纳税额比例也只是略超百分之十,同时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但如果逃税数额巨大,占比高,且拒不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那么就会面临较重的刑罚。总之,具体的判刑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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