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了之后从哪天开始算刑期?
我家里人被判刑了,我特别担心他,想知道这个刑期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从被抓那天,还是法院判决那天,又或者是其他时间呢?我想搞清楚这个,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能知道他大概什么时候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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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期的计算方式会因刑罚种类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首先来看管制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也就是说,如果罪犯在判决前就已经被关起来了,那么被关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而且折抵比例是一天抵两天。 接着是拘役刑。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意味着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和拘役刑期是一对一折抵的。 然后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同样,判决前羁押的时间也是一天折抵一天的有期徒刑刑期。 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由于它们不存在明确的刑期起始计算问题。无期徒刑是终身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死刑立即执行则是直接剥夺生命权;死刑缓期执行,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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