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

我有个朋友被判刑了,我不太懂法律这一块,想知道判刑的时间是从判决那天开始算,还是从被抓起来那天开始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展开 view-more
  • #判刑计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判刑的起始计算时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并且会根据不同的刑罚种类而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管制这种刑罚。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也就是说,如果罪犯在判决执行前就已经被关押了,那么这被关押的时间可以按照一日折抵两日管制刑期的方式来计算。例如,某人被判处管制三个月,但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了15天,那么这15天就可以折抵30天的管制刑期。 其次,对于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意味着如果在判决执行前有被羁押的情况,羁押的天数和拘役的天数是一对一折抵的。比如,某人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了1个月,那么实际需要执行的拘役刑期就只剩下1个月了。 最后,对于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同样,先行羁押的时间和有期徒刑的刑期也是按一日对一日的方式进行折抵。比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了半年,那么他实际需要服刑的时间就是两年半。 所以,判刑的计算时间要综合考虑刑罚种类和判决执行前是否有先行羁押的情况。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