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有个亲戚在做食品生意,听说有人因为销售有害有毒食品被抓了,我很担心他也不小心犯这种错。我想了解下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好让他心里有个底,避免踩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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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指的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商家往食品里加了不该加的有毒有害东西,或者明知道食品里有这些还拿出去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对该罪的量刑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针对那些销售有害有毒食品,危害了消费者身体健康,但还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况。比如说,商家在食品中添加了少量对人体有害的工业原料,导致部分消费者出现轻微不适症状。 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是指消费者因为食用了这些有害有毒食品,出现了伤残、器官功能障碍等较为严重的健康问题。例如,食用含有大量有毒物质的食品后,导致消费者住院治疗,身体受到极大损害。 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是最严重的情况,比如因为销售的有害有毒食品,导致消费者死亡或者众多消费者出现极其严重的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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