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离婚是否限制户口?
我在山东生活,和伴侣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俩户口情况有点复杂,他户口不在山东,我不清楚在山东办理离婚会不会因为户口问题受到限制,想知道山东离婚对户口有没有限制条件。
展开


在山东,离婚是否限制户口需要分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要在山东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得在山东。比如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山东的某个城市,他们就可以在山东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是双方户口都不在山东,那就不能在山东办理协议离婚。 其次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主要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被告在山东有经常居住地,即使户口不在山东,原告也可以在山东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被告在山东某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原告就可以在山东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