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时股东未出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当时入股时没实际出资。现在公司欠了不少债,债主找上门了。我很担心自己会不会有麻烦,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未出资的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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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欠债而股东未出资时,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股东出资义务这个概念。股东出资义务就是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协议的规定,向公司缴纳资金或者其他财产的责任。这是股东对公司最基本的义务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未出资的股东需要向公司补足未出资金额,并且要对已经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未出资的股东要在自己未出资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公司欠债时股东未出资,不仅要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还可能要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股东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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