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婚前各自首套房应该选是还是否?


在个税扣除中,“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这一选项的选择,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产生不同的扣除结果。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帮助你明白如何做出选择。 首先,为你解释一下相关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接下来,说明不同选择对应的扣除情况。如果选择“是”,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就是每人每月可以扣除500元。如果选择“否”,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由夫妻双方协商,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扣除1000元;另一种情况是若夫妻中只有一方有首套房贷,那就由这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 最后,关于如何选择。你可以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税务优化的需求来做决定。如果夫妻双方收入都较高,且都希望享受扣除来降低个税,那么选择“是”,双方分别扣除50%是较为合适的。但如果夫妻一方收入较低甚至未达到纳税标准,而另一方收入较高,那么选择由收入高的一方按100%扣除,也就是选择“否”,可能会使家庭整体的个税扣除效果更好。总之,你要综合考虑家庭收入、纳税情况等因素,做出最适合自己家庭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