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套房如何进行个税扣除?
我和我爱人 婚前各自买了一套房,现在想了解下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对于这两套房子该怎么进行扣除呢?是可以都扣除,还是只能选一套,具体扣除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不太清楚,希望有人能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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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套房的个税扣除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这里所说的个税扣除,主要涉及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购房的经济负担,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一定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少缴纳一部分税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对于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就是每人每月扣除500元。但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套房且都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情况,在婚后既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双方对各自的房子分别扣除一半。但要注意保留好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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