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能否填写配偶婚前房贷?
我和我配偶在婚前,他自己买了房有房贷。现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我想了解下能不能把他婚前的这个房贷进行申报扣除,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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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对于配偶婚前房贷是可以进行申报扣除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按照规定的方式来操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出台的一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定金额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对于配偶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扣除呢?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也就是说,如果您配偶婚前买的房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条件,婚后你们可以选择让您配偶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100%扣除,或者你们夫妻双方分别按每月5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 在申报时,您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同时,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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