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肇事车主是否需要垫付钱?
我开车出了车祸,对方受伤了,现在对方家属让我垫付医药费,可我也担心后面的赔偿问题。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义务一定要垫付钱呢?垫付和不垫付会有什么不同的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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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发生后,肇事车主是否需要垫付钱,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车主购买的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在责任限额内会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商业三者险则是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肇事车主必须垫付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在有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果肇事车主选择垫付,垫付的钱后期可以通过保险理赔等方式要回来。但如果不垫付,伤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等,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等因素,部分肇事车主会选择垫付一定费用。但在垫付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后续处理赔偿事宜时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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