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应该先验房还是先交房屋维修基金?


在收房过程中,先验房还是先交房屋维修基金这个问题常常困扰着购房者。从法律角度和保障自身权益方面综合来看,先验房更为合理。 首先,业主在收房之前,是有权检查房子状况的,这就如同我们购买其他商品时,有验货的权利一样。《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验房能让业主查看房子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果先交房屋维修基金再验房,之后要是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比如墙面裂缝、漏水等情况,开发商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不积极解决问题。而先验房的话,一旦发现问题,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及时修复,保障自身权益。 不过,也有人认为要先交房屋维修基金,因为这笔钱是购买房子后必须要交的费用,并且办理房产证时也会用到它。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虽然从法律规定来讲,两者的次序本身不影响购房者基本权利,但实际操作中,先验房更能保障购房者利益。如果开发商或物业要求先交房屋维修基金才允许验房,这种行为可能侵犯了业主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业主有权拒绝这种不合理要求,坚持先验房。 总之,先验房能让业主清楚了解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若有问题可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解决,之后再按规定交房屋维修基金,这样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房屋交付条件:一般包括房屋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具备相关的规划验收合格证明等一系列法定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