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土地使用税是否应计入税费?
我有一块土地,涉及土地使用税缴纳问题。我不太清楚在财务处理上,应交的土地使用税是不是要计入税费里,这样做合不合法合规,对我的财务状况有什么影响,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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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处理和税务核算方面,应交土地使用税确实应计入税费。土地使用税,简单来说,就是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来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也就是说,企业计算应交的土地使用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从税法角度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企业或个人在使用土地过程中产生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其应承担的一项法定税费支出,所以必然要计入相关的税费核算中。这不仅符合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要求,也与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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