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和保安费用的进项税需要转出吗?
我公司有物业费和保安服务费用的支出,并且取得了相应的进项发票。但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这些进项税需要转出,是只要发生特定情况就得转,还是有其他规定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要求。
展开


在探讨物业费和保安费用的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进项税转出。进项税转出,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再抵扣了,需要把这部分税额从已抵扣的进项税里减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对于物业费,如果企业将其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例如用于集体福利的办公区域的物业费,那么对应的进项税就需要转出。假设企业有一个职工活动中心,这属于集体福利设施,其产生的物业费对应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要做转出处理。 而保安费用方面,如果是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是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的。但要是保安服务专门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项目,比如为免征增值税项目的生产车间提供保安服务,那这部分保安费用的进项税也需要转出。 企业要判断物业费和保安费用的进项税是否转出,关键在于看这些费用的用途是否符合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只有当费用用于规定中不得抵扣的项目时,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