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完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需要去掉吗?
我之前申请了房贷利息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现在房贷已经还完了,不知道是不是得把这个专项扣除项去掉。不去掉会不会有啥问题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下该怎么做。
展开


当房贷还完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是需要去掉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依据和原因。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出台的政策,其中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就是针对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而设立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房贷还清后,意味着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情况已经不存在了。按照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果房贷已经还清却没有去掉该项扣除,这就属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虚假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为了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房贷还清后,您需要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扣缴义务人处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掉住房贷款利息这一扣除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