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已还清个税附加扣除需要报停吗?
我之前申请了房贷利息的个税附加扣除,现在房贷已经还清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去报停这个扣除项目呢?不报停会有什么影响吗?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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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一项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每个月可以按照一定标准从你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这样你交的税就会相应减少。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并且,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当你的房贷已经还清,意味着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已经结束。从法律规定和政策执行的角度来看,此时你就不满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了。所以,房贷已还清后,个税附加扣除是需要报停的。 如果你没有及时报停,继续享受了不应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建议你在房贷还清后,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修改或者作废操作,停止相关扣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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