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撞人了是否应该垫付医药费?
我开着大货车撞人了,伤者那边要求我先垫付医药费,可我也担心之后会有麻烦,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应不应该垫付呢?我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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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大货车撞人后是否应该垫付医药费,并没有绝对的要求。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抢救受伤人员是首要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大货车司机必须垫付医药费。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人道主义和尽快救助伤者的考虑,司机可以选择垫付。如果司机垫付了医药费,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垫付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等,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问题时进行结算。 同时,如果大货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司机垫付的费用可以按照规定从保险赔偿款中扣除。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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