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之前的债务妻子需要偿还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在离婚前我们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我要不要一起偿还,也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就想弄明白,离婚前的这些债务我到底需不需要偿还呢?
展开 view-more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判断离婚之前的债务妻子是否需要偿还,关键在于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就有偿还的义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借条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孩子上学费用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和丈夫一起偿还。 然而,如果是丈夫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并且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妻子也没有对这笔债务进行事后追认,那么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通常不需要偿还。例如,丈夫瞒着妻子在外赌博欠下的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判断离婚前的债务妻子是否要偿还,要根据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等多方面来综合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