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从哪一年开始不能买卖?
我家有块宅基地,之前听说现在不能买卖了。我想了解下宅基地是从哪一年开始不能买卖的呢?我担心如果不小心违规交易,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想弄清楚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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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买卖限制并非是从某一年突然开始的,而是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其买卖规则和限制不断发展。 早在1982年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就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有了相关规定,强调了农村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禁止非法买卖、出租和转让建房用地。不过该条例现已失效。 1986年通过并在198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从法律层面进一步限制了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土地买卖行为。并且,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指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此后,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一系列规定不断加强了对宅基地买卖的限制。 虽然不能买卖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交易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交易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之流转。不过,这种流转是有严格限制的,一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保障本集体成员的居住权益是其重要属性。如果随意将宅基地卖给集体外成员,可能会损害本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也不利于农村土地的管理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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