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我之前签了个合同,后来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听说我有撤销权。但不知道啥情况下这个撤销权会没了,想了解撤销权消灭的情形都有哪些,这样心里有个底,避免自己的撤销权不知不觉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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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相关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当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这个权利就会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简单来说,就是你实际上已经清楚了能让你行使撤销权的事情,或者按照一般人的认知水平,你应该能发现这些事情。比如,你发现对方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了重要信息,从你发现这个情况开始计算时间,如果在一年内你没有去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撤销权就没了。对于重大误解的情况,时间缩短到九十日。重大误解就是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的理解,像把价格看错等情况。 二是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胁迫就是有人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让你不得不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一旦这种胁迫行为结束,从这个时间点开始算一年,你要是没去行使撤销权,它就消灭了。 三是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比如你知道对方欺诈后,还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相当于你用行动表示放弃了撤销权。 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会消灭。不管你知不知道撤销事由,从签订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开始算,过了五年,撤销权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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