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收到了一笔专项应付款,不太清楚这笔款项在税务处理上是怎样的,不知道需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以便正确处理税务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展开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关于专项应付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收到的专项应付款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就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要注意,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若专项应付款不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就需要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处理专项应付款的税务问题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准确判断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并做好相应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工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