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在哪些情况下国家会承担刑事赔偿责任呢?我自己最近遇到了一些和刑事诉讼相关的事儿,不确定是不是符合国家承担刑事赔偿的条件,想弄清楚具体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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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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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了损害,国家要给予赔偿。下面我们来详细看看具体包含哪些事项。 首先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意味着如果对公民的拘留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超期拘留,最后又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公民就有权获得赔偿。 二是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要是对公民进行了逮捕,但最后发现不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三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例如一个人被错误定罪判刑,后来经过再审改判无罪,而且之前的刑罚已经执行了,那么国家要对其进行赔偿。四是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这种情况下,司法人员的暴力行为给公民带来了身体伤害或死亡,国家自然要为此负责赔偿。五是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如果司法人员违规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受伤或死亡,国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是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是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比如司法机关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公民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操作,公民就可以要求赔偿。二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如果经过再审改判无罪,而之前的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已经执行,国家需要将相应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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