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我想知道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之前有人敲诈勒索我一笔钱,当时没敢声张,现在过去几年了,我想追究他责任,又不确定有没有过追诉期,所以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敲诈勒索罪追诉期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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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也叫追诉时效,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关于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这些规定,结合追诉时效的标准来看,如果敲诈勒索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是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就是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年;要是法定最高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则是十五年。所以要确定具体的追诉期,还得根据敲诈勒索的金额、情节等因素,判断该犯罪行为适用的法定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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