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的主体有哪些?
我在做生意过程中,听说有虚开发票这种违法行为。我想弄清楚虚开发票罪的主体都包括哪些,自己平时好注意避免陷入这类法律风险,也想知道要是身边有人涉及相关情况,哪些主体会被认定有罪,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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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虚开发票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首先是自然人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比如,一些个体工商户为了少缴税款或者帮助他人达到某种非法目的,虚开普通发票,这种情况下,实施虚开发票行为的个体工商户本人就构成了虚开发票罪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是单位主体。单位也可能成为虚开发票罪的实施者。这里的单位涵盖了各种类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例如,某企业为了粉饰业绩或者帮助关联企业偷逃税款,以单位名义虚开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就构成虚开发票罪。对于单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单位犯罪时,不仅单位要承担罚金刑,相关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之,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去实施虚开发票的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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