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闲置设备计提折旧后税务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吗?

我公司有一些闲置设备,按照会计规定对这些设备计提了折旧。但我不知道在税务方面,对于这部分计提的折旧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我不太清楚税务上对于闲置设备折旧的处理和会计处理是不是一样,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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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备折旧纳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折旧和纳税调整的概念。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期间内逐步分摊到各期的费用中。而纳税调整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税收规定进行调整。 在会计处理上,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所以,对于闲置设备,企业通常会按照规定计提折旧。 然而,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闲置设备属于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这意味着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闲置设备计提的折旧是不允许扣除的。 所以,当企业在会计上对闲置设备计提了折旧,而税务上不允许扣除这部分折旧时,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企业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将会计上计提的闲置设备折旧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应纳税额,避免因会计和税法规定的差异而导致少缴或多缴税款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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