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工资结算要交多少税?

我是一名临时工,最近结算工资时,不太清楚这部分收入要交多少税。我每个月工资不固定,有时候多有时候少,也不知道计税的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一下临时工工资结算交税的具体情况,比如交多少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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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交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临时工工资交税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得明白几个基本概念。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是不同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一般来说,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雇佣关系,那取得的收入通常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税;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独立身份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就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假设临时工每月工资收入是5000元以下,在不考虑专项扣除等情况下,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超过5000元,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纳税。比如月工资收入是6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6000 - 5000 = 1000元,对应的税率是3%,那么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就是1000×3% = 30元。 而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比如一次劳务报酬收入是3000元,那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对应的预扣率是20%,预扣预缴税额就是2200×20% = 440元。到了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要和工资、薪金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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