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未提折旧有哪些税收规定?
我公司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出现了应提未提的情况,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税收上有什么具体规定。想知道会不会影响纳税申报,会不会产生额外的税务风险,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应提未提折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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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随着使用逐渐损耗的那部分价值,按照一定规则计算出来,在会计上作为成本或费用进行处理。 对于应提未提折旧的税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如果按照合理的方法和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部分折旧金额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从而减少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 而对于应提未提折旧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发现有应提未提折旧的情况,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追补到相应年度进行扣除。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应提未提折旧的情况,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企业少扣除折旧导致少缴纳税款的情况,可能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所以企业一旦发现应提未提折旧的情况,应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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