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案件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衔接办法是什么?


涉税案件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衔接,是指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涉税案件时,与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之间的配合和沟通机制,目的是确保涉税案件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包括税务检查、税款征收、行政处罚等。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如果纳税人不服,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入行政审判程序。 在实际衔接过程中,首先是信息共享环节。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涉税案件时,收集到的证据、案件事实等信息,要及时整理。在进入行政审判程序时,这些信息应依法提供给法院,让法院能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例如,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后,发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并作出处罚决定,企业不服起诉到法院,税务机关就需要将检查过程中的询问笔录、财务资料等证据提交给法院。 其次是案件移送机制。如果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涉税案件时,发现案件涉及犯罪,就需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司法机关。比如,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数额巨大,可能构成犯罪,就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再者是法律适用的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和法院在处理涉税案件时,都需要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差异。这就需要通过定期的联席会议、案例研讨等方式,加强沟通,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这样能保证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的一致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最后是执行环节的衔接。法院对涉税行政诉讼案件作出判决后,如果企业不履行判决,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