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房拆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有一处临建房,现在相关部门说要拆迁。我不太清楚他们拆迁需要办啥手续,担心他们不按规定来,损害我的权益。想了解下临建房拆迁正规流程是怎样的,都得有什么手续才行,这样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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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房,也就是临时建造的房屋,一般是为了满足特定的短期需求而搭建的。在进行临建房拆迁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首先,拆迁方要进行项目的规划和立项。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这意味着拆迁项目得有合理的规划依据,不能随意拆迁。 其次,要进行拆迁公告和通知。拆迁方应当将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信息以公告的形式告知被拆迁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公告要明确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让被拆迁人清楚了解拆迁的相关情况。 再者,要对临建房进行评估。拆迁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评估机构的选择要遵循法定程序,并且评估结果要公正合理。被拆迁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有权申请复核评估。 然后,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是保障被拆迁人权益的重要文件,双方都要认真对待。 最后,如果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协议,拆迁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裁决。若被拆迁人对裁决不服,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完成这些手续和程序后,拆迁方才能依法进行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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