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又通过初审是怎么回事?
我申请的商标之前被驳回了,当时挺沮丧的,以为没希望了。但最近突然收到通知说通过初审了,我特别疑惑,这是怎么发生的呢?我想了解商标驳回后又通过初审这种情况的原因和后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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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商标被驳回后又通过初审,这是一个相对比较特殊的情况。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商标驳回,就是商标局在审查商标申请时,认为该商标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从而拒绝给予注册。而商标初审,是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作出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商标被驳回后又能通过初审,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一种情况是,商标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申请。在复审过程中,申请人提供了新的证据或合理的理由,证明该商标具有可注册性。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重新审查,认为商标符合注册条件,撤销了原驳回决定,从而使商标进入初审公告阶段。比如,申请人能够证明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显著性。 另一种可能是,商标局在最初审查时存在失误。商标审查工作较为复杂,可能会出现一些判断上的偏差。后续经过内部的审核或其他程序发现了这个问题,对原审查结果进行了纠正,使得商标能够通过初审。 对于商标通过初审后的流程,根据《商标法》规定,初步审定的商标会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在公告期内,任何人均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所以,即使商标通过了初审,申请人也不能掉以轻心,要密切关注公告期内是否有异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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