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责是否需要谅解书?
我前段时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是同责。现在对方家属要求我这边弄谅解书,可我不太清楚在同责的情况下,这谅解书是不是必要的。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交通事故同责时到底需不需要谅解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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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判定为同责时,谅解书并非是必须要有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谅解书。谅解书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愿意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罚而出具的书面文件。在交通事故里,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谅解书就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肇事者取得了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将其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然而,在交通事故同责的情况下,并不一定就构成刑事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也就是说,如果只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同责,没有达到上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就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也就不存在因为刑事量刑需要而必须取得谅解书的情况。 但是,即使不涉及刑事犯罪,谅解书在民事赔偿协商等方面可能还是有一定意义的。如果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在协商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方面可能会更加顺利,双方也更容易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避免陷入长时间的纠纷和诉讼。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同责时谅解书不是必需的,这要根据事故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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