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十级伤工伤和保险是否冲突?

我在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被鉴定为十级伤,同时也认定为工伤了。现在我有点懵,不知道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冲突啊?我想了解清楚,到底能不能两边都拿到赔偿,要是有冲突的话,哪些部分会有影响,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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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十级伤工伤和保险一般是不冲突的。简单来说,工伤是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后享有的一种保障;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基于交通事故中侵权责任等产生的赔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也表明,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在不同情况下,其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法院有相应的支持态度。 具体赔偿情况如下:首先是医疗费,通常不能重复获得赔偿。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已经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一般不会再重复支付。但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医疗费用不足,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补足差额。 像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等项目,如果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已经获得相应赔付,工伤保险一般不再重复给付;若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而赔偿性待遇项目,例如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和工伤的伤残赔偿金,很多地区是可以重复理赔的。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保留好各种相关证据,按照规定流程分别申请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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