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须要公诉吗?


交通事故并不一定必须要公诉。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公诉。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在交通事故中,并不是所有情况都构成犯罪,也就不一定会触发公诉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当交通事故符合上述犯罪情形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之后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如果交通事故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比如只是轻微的刮蹭,双方能就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那么通常就不会进入公诉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调解或者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总之,交通事故是否需要公诉,关键在于事故是否构成犯罪。只有构成犯罪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诉条件时,才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