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房子拍卖完,老家有房子住会怎样处理?
我是债主,欠款人欠我钱不还,现在法院要拍卖他的房子来还钱。听说他老家还有房子可以住,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在拍卖完他这套房子后会怎么处理后续的事情?会不会因为他老家有房就有别的说法?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关于债务人住房保障以及债务清偿的相关规定。首先,当债务人的房子被拍卖用于偿还债务时,如果其老家有房子可以居住,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债务人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所以,当欠款人的房子被拍卖,且其在老家有住房,那么法院一般会继续推进拍卖程序,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法院拍卖房子所得款项,会先扣除执行费用、相关税费等必要支出后,再用于清偿债务。如果拍卖所得款项足以清偿欠款人的债务,那么在清偿完债务后,剩余款项会返还给欠款人。但如果拍卖所得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欠款人仍需对未清偿部分继续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如查询欠款人的其他财产线索等,要求欠款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此外,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法院会遵循合法、公正、合理的原则,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