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


赔偿工资的标准在不同的法律情形下有不同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况: 首先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次是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情况。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虽然部分内容与《劳动合同法》有衔接,但仍有一定参考意义),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在工伤赔偿中也涉及工资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总之,赔偿工资的标准要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不同的法律场景对应着不同的计算方式和依据,在实际处理赔偿工资问题时,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准确适用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