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个行为结合过失损害第三人,行为人是否应担责?

我和另一个人在做事的时候,我俩都存在一些过失行为,这两个行为结合起来导致了第三人受到损害。现在第三人找我们要求赔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行为人是不是真的应该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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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当出现两个行为结合过失损害第三人的情况时,行为人通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过失的概念。过失在法律上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对于两个行为结合导致损害结果的情况,涉及到侵权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能明确区分两个行为人的过失程度和对损害结果的作用大小,那么他们就按照相应的比例承担责任。例如,一个人的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起到了70%的作用,另一个人起到了30%的作用,那么前者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后者承担30%。 要是难以确定责任大小,那么就由两个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两人对损害结果平均分摊赔偿费用。 在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担责时,还需要考虑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必须是导致第三人损害的原因。如果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那么行为人就无需承担责任。 此外,还需要判断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即使造成了损害结果,也不一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两个行为结合过失损害第三人,行为人一般是要担责的,但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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