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合同员工自离能否要求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自己离职了,不知道这种没签合同自己离职的情况,能不能向公司要求补偿啊?心里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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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签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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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签合同员工自离能否要求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未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违法行为。员工自离虽然是主动离开公司,但这并不影响其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不过,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双倍工资补偿是有时间限制的,即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然而,关于员工自离能否获得经济补偿,情况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员工主动自离,且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那么通常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例如,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在员工自离的情况下,如果不存在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仅仅是员工自身原因主动离职,那么就不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所以,未签合同员工自离时,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但一般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员工在维护自己权益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有力地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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