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是指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能够获得补偿的项目和内容。这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补偿范围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这是拆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简单来说,就是要按照市场行情,给您的房子一个合理的价钱。 其次是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这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在搬迁过程中的基本生活需求。当您需要搬离原来的房屋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比如搬运家具等,这笔费用拆迁方是要给您补偿的。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在新房交付前,您可能需要租房住,这时候拆迁方要么给您临时安置费,要么给您提供周转房。 再者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比如您的房子是开商店的,因为拆迁导致商店不能正常营业,这段时间的损失,拆迁方也应该给予补偿。 此外,一些地方可能还会有补助和奖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不过这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而且具体的标准也不一样。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同时可能还会有补助和奖励。被拆迁人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在拆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