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我们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相关协议。但我心里还是有点没底,不知道这种协议离婚时的财产约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之后出现一方反悔,然后协议就不作数的情况?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这种协议的有效性的。
展开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约定一般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财产约定的概念。协议离婚财产约定就是夫妻双方在决定通过协议方式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所达成的一致意见,并且把这个意见形成书面协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说明法律是认可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的这种行为的。 那么,什么样的协议离婚财产约定才是有效的呢?第一,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没有受到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的情况下,自愿达成的财产分割意见。如果一方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很可能是无效的。第二,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通过财产约定来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三,协议的签订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签订的协议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无效。 一般来说,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协议离婚时的财产约定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过,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隐瞒、转移财产等行为,那么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