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写的关于犯错就净身出户的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探讨婚内写的关于犯错就净身出户的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净身出户”。“净身出户”通俗来讲,就是在婚姻关系结束时,一方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空手离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就意味着夫妻之间是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的。而婚内的“净身出户”保证书,本质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财产约定。 不过,并不是所有这样的保证书都具有法律效力。首先,保证书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签署保证书时,双方都应该是自愿的,没有受到任何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如果一方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签署的保证书,那么该保证书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保证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如果保证书中约定的“犯错”范围过于宽泛或者不合理,或者约定的财产分配方式严重损害了一方的基本生活权益,那么这样的约定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此外,如果保证书中涉及到限制人身权利的内容,比如限制一方的再婚自由、探视子女的权利等,这些内容也是无效的。因为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通过约定来加以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净身出户”保证书的效力认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果保证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法院有可能会认可其效力。但如果存在上述无效的情形,法院则可能会部分或者全部否定保证书的效力。 所以,婚内写的关于犯错就净身出户的保证书不一定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在婚姻关系中遇到了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