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地工人工伤赔偿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我在工地干活时受了工伤,不知道现在工地工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以及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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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地工人工伤赔偿标准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规定的体系。首先,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工伤保险则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职工发生工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项目繁多。其中,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需要住院治疗,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在停工留薪期,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存在伤残,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有不同的赔偿。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同时,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标准也因伤残等级而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 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此外,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工地工人发生工伤后,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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