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扣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涉及到增值税加计抵扣这一块,不太清楚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不知道具体的分录要怎么做,在不同情况下又有什么区别,想了解一下详细的操作方法和相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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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扣,是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通俗来讲,就是允许特定行业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额外计算出一部分可以用来抵减应纳税额的金额。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相关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在账务处理方面,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在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时,按照规定计算的当期可加计抵减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这一步的意思是,我们先把可以加计抵减的这部分金额记录下来,并且确认为企业的一项收益。 然后,在实际抵减应纳税额时,如果是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科目。也就是说,当我们要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就可以用之前记录的加计抵减额来减少我们实际要交的税。 如果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但小于或等于当期可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这种情况下,我们把应纳税额全部抵减完后,剩下的加计抵减额可以留到下一期再用。 最后,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零,当期可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无需做账务处理。 总之,增值税加计抵扣的账务处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企业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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