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加计抵减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加计抵减的账务处理。 首先,要明确适用范围。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相关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然后是账务处理流程。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按可计提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比如,某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00元,按5%计提加计抵减额,可计提5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500元,贷记“其他收益”500元。 实际抵减应纳税额时,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假设当期应纳税额为800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5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00元,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500元。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但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应纳税额为限抵减。若当期应纳税额为300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5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00元,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300元。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最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此时,应将“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科目的余额清零。通过上述步骤,就能正确进行加计抵减的账务处理,确保税务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