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事故按事故性质分为哪几类?


车辆交通事故按照事故性质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指的是没有人员伤亡,仅仅造成了轻微的财产损失。比如车辆之间发生了轻微的刮擦,车身有少量的划痕或者凹陷,维修费用相对较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这类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因为这类事故的影响较小,双方当事人可以快速达成一致,节省时间和精力。 第二类是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有人员受轻伤,或者财产损失达到一定数额但不算巨大。这里的轻伤是指对身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伤,但不影响生命安全和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在处理一般事故时,往往需要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进行现场勘查、责任认定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划分当事人的责任,然后依据责任进行赔偿处理。 第三类是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通常会导致人员重伤或者死亡,并且财产损失较大。重伤是指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可能会影响到今后的生活和工作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处理就比较复杂了。不仅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还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类是特大事故。特大事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往往有众多人员伤亡和巨额的财产损失。这类事故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处理程序也更加严格和复杂。相关部门会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责任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处理结果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还会对事故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整改和完善,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