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是什么?

我开的小公司经营不善,可能要面临破产清算。我想知道在破产清算的时候,赔偿是按照什么顺序来的,有哪五大顺序呢?我担心自己会因为不了解这些,损害到债权人或者员工的利益,所以希望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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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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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指在企业破产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次序对各类债权进行清偿的安排。这是为了保障不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清偿过程公平、有序。 第一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破产事务的顺利进行而发生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像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第二顺序是职工债权。这主要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债权在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 第三顺序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这里的社会保险费用是除了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部分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则是破产企业拖欠国家的各种税费。同样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在清偿完前两顺序后进行清偿。 第四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以上优先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债务等。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五顺序一般没有明确单独列出的顺序,如果破产财产在清偿完前面四类后还有剩余,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比如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等,但这不是法定的严格意义上的第五顺序赔偿,只是剩余财产的一种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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