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时,对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存在疑惑。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生产销售劣药,达到什么程度会被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观上的故意该怎么界定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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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国家对药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旨在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破坏了这种管理制度,同时也可能对公民的健康造成威胁。例如,一些不法分子生产销售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的劣药,这不仅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规定,还可能使服用者的病情得不到有效治疗,损害其健康。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并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比如,某种劣药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出现严重的身体损伤,就符合这一客观要件。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此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组织,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例如,某药品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故意生产劣药并销售,该企业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是劣药而仍然进行生产、销售。比如,生产者清楚知道所生产的药品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但为了经济利益还是继续生产;销售者在明知是劣药的情况下,依然将其推向市场销售,这些都体现了主观上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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