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效力有哪些规定?
我在处理一些涉及经济往来的事务,对其中债权效力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法律上,债权效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在什么情况下债权有效,它又会产生哪些作用,在实际生活中该怎么依据这些规定维护自己权益呢?
展开


债权效力的规定包含多个方面。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简单说,就是你有权要求特定的人做或者不做某些事。 关于债权的产生,有效债权的发生可以基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等情况。比如,你和别人签了买卖合同,基于这个合同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就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也产生了债权。不当得利是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致使他人利益受损,受损方有权要求返还,同样产生债权。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权益受损,被侵权人也有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债权。 在债权转让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你把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别人,一定要通知债务人,不然对债务人就没有约束力。 另外,债权债务也有消灭的情形,比如当事人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到期清偿债务;双方之间按照法律规定,相互抵销债务;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将标的物提存等。 相关概念: 债权:债权人要求特定债务人因合同等,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 不当得利: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致使他人利益受损。 提存: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将标的物提交给特定机关保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