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我被人起诉侵权了,但我觉得自己有理由不应承担责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侵权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呢?这些免责事由能让我在这场纠纷中不承担责任吗?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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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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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情况下,虽然行为看似构成了侵权,但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侵权责任免责事由。 首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罢工等社会异常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侵权行为发生,行为人通常不用承担责任。 其次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比如,有人对你进行暴力攻击,你为了保护自己进行反抗,在合理限度内给对方造成的伤害,你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再者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例如,为了躲避一辆失控的汽车,你不得已撞坏了旁边的栏杆,这种情况下,如果危险是由汽车失控引起的,你通常不需要对栏杆的损坏承担责任。 还有受害人故意。如果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比如,有人故意跑到行驶的车辆前面,导致自己受伤,这种情况下,车辆驾驶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在《民法典》中也有相应体现,像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最后是第三人过错。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甲的宠物狗被乙故意激怒后咬伤了丙,那么丙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乙承担,而不是甲。《民法典》中也有多处关于第三人过错的规定,如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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